映翰通(68808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于公司董事、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下统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确定。 第七条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外部董事不领取津贴。 第八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第九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员离任审计时,经核实的公司绩效状况与评价考核结果出现差异的,据实考评相应年度的绩效考核。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降薪或扣除薪酬的情形为: (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违规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职责的。 第三章薪酬调整 第十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薪酬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个人业绩或能力。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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