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鸿路钢构(00254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3:11:10 中财网
原标题:鸿路钢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二〇二五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庆荣杜建俊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0551-66391405 
电子信箱luqinrong0301@163.comdujianjun1856@163.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0,550,113,595.3810,325,662,661.68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7,946,294.27427,786,289.02-32.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38,037,222.27235,959,891.81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7,712,963.95-45,155,572.79-337.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890.6224-32.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890.6204-32.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8%4.64%-1.6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5,851,587,387.7125,241,107,676.95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653,252,770.059,611,463,343.640.4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88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商晓波境内自然人36.16%249,519,764187,139,823不适用0
邓烨芳境内自然人10.81%74,577,3600不适用0
东方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中 庚价值先 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3.00%20,688,2910不适用0
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中 庚价值领 航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56%10,746,6750不适用0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中 庚小盘价 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22%8,441,9030不适用0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嘉 实领先优 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1.18%8,134,4290不适用0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景顺长 城资源垄 断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LOF)其他1.08%7,458,2250不适用0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中 庚价值品 质一年持 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03%7,115,3740不适用0
商晓飞境内自然人1.02%7,020,6500不适用0
邓滨锋境内自然人1.02%7,02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商晓波、邓烨芳夫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飞与 控股股东商晓波为姐弟关系,控股股东邓烨芳与邓滨峰为姐弟关系;前述股东与其他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鸿路转债1281342020年10月09日2026年10月08日15,727.45第一年为0.30%, 第二年为0.50%, 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50%, 第五年为1.80%, 第六年为2.00%。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2.65%61.91%
流动比率1.521.63
速动比率0.560.67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5.166.40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803.7223,595.99
EBITDA全部债务比(%)9.5312.09
利息保障倍数2.954.24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0.411.61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
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日上市。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10、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1、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

12、2023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3.22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2.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3、2023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0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
人民币10.00元(含税)。

14、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2.96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2.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5、2024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
人民币15.00元(含税)。

16、2025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32.4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32.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止2020年5
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
万元。因江苏宝通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
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报告期,经管理人认定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法院已裁定批准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目前按照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收到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重整分配金额3362.65万元,公司将继
续密切关注宝通公司破产重整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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