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3号文《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2023年7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23)第084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84,327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026,992.21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为8,018,867.93元,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2,232,876.77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775,247.51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 期初募集 本期实际 永久补充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余额 使用金额 流动资金 期末余额 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 60,000.00 16,067.59 3,802.85 - 12,264.75 一期项目(年产6GWh) 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 20,000.00 - - - - 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 26,877.52 0.81 - 0.81 -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106,877.52 16,068.40 3,802.85 0.81 12,264.7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及变更情况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以各实施主体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根据发行方案,本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方式系通过向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增资,再由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分别向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因此本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账户明细如下:序号 开户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 09112801040017432 已销户 2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 09112801040017366 已销户3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 09112801040017374 已销户4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32050164763600003590 存续5 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32050164763600003591 存续本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078)。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 1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32050164763600003590 88,750.832 江苏海四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32050164763600003591 122,823,963.13合 计 122,912,713.9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122,647,471.68元,累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5,659,859.42元,因结项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5,394,617.1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22,912,713.96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7)。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内容 原计划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增减金额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 工程建设费 - 16,981.00 +16,981.00 一期项目(年产6GWh) 设备购置及安装 60,000.00 43,019.00 -16,981.00 合 计 60,000.00 60,000.00 -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发布的公告(2025-02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调整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 实施主体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 技有限公司、马来 技有限公司 西亚海四达 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 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牡丹 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 南通市启东市汇 江西路2288号、108JALAN 龙镇牡丹江西路 SETIA10/6TAMANSETIA 实施地点 2288号 INDAH81100JOHOR BAHRUJOHOR MALAYSIA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超过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总投资额 自有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 200,000,000.00 超过2亿元 200,000,000.00 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设备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亿元。 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08406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7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基本完成投入,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586.8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2024-087)。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将结余资金中的4,577.94万元从募集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合计122,647,471.68元,累计产生的净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5,659,859.42元,因结项已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5,394,617.1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22,912,713.96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尚未使用主要系待支付的募集项目设备和工程尾款及质保金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公告(2023-088)。 2023年度,本公司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以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金额为9,503.39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未采用此方式使用募集资金。 202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未采用此方式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不存在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附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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