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3:25:50 中财网 |
|
原标题:
森泰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7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 408,187,414.53 |
加:募集资金增加额 | 0.00 |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金额 | 35,007,115.21
60,000,000.00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 0.00 |
加:扣减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3,134,284.14 |
于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用于购买收益凭证
活期余额 | 316,314,583.45
0.00
273,000,000.00
0.00
43,314,583.45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宣城分行 | 650397288 | 30,128,330.99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
支行 | 182771241938 | 127,442,762.12 |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
行 | 551907607610306 | 21,684,963.45 |
SENTAI(THAILAND)CO
.,LTD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232858 | 35,715,949.74 |
SENTAI(THAILAND)CO
.,LTD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232825
(泰铢账户) | 499,992.86 |
SENTAI(THAILAND)CO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 100000301232847 | 100,639,206.67 |
.,LTD | 公司罗勇分行 | | |
SENTAI(THAILAND)CO
.,LTD |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
公司罗勇分行 | 100000301232836
(泰铢账户) | 203,377.63 |
合计 | 316,314,583.5 | | |
注: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合计数包含募集资金泰铢账户按汇率折算的总和。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8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2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22%,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1,04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24,000.00万元,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5,744.2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631.4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331.4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7,3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74,961.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0.71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7.95 | |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7.9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624.74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4.01%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净额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 |
年产2万吨
轻质共挤木
塑复合材料
扩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2,037.8 | 12,037.8 | 12,037.8 | 1,873.23 | 2,355.78 | 19.57% | 2025 年
12月31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年产600万
平方米新型
石木塑复合
材料数码打
印生产线技
改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7,187.67 | 7,187.67 | 7,187.67 | 1,567.17 | 3,737.83 | 52.00% | 2025 年
12月31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国内营销体
系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3,308.2 | 3,308.2 | 3,308.2 | 12.38 | 394.65 | 11.93% | 2026 年
12月31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5,086 | 5,086 | 5,086 | 47.94 | 128.05 | 2.52% | 2025 年
12月31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 补流 | 否 | 5,000 | 5,000 | 5,000 | 0 | 5,012.32 | 100.25% | 2025 年
03月26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619.67 | 32,619.67 | 32,619.67 | 3,500.72 | 11,628.63 | -- | -- | 0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 |
回购股份 | 回购公司
股份 | 否 | 42,342.1 | 0 | 0 | 0 | 3,996.1 | 0.00% | 2025 年
12月31
日 | 0 | 0 | 不适
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24,000 | 0.00%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2,342.1 | 0 | 0 | 0 | 27,996.1 | -- | -- | 0 | 0 | -- | -- | |
合计 | -- | 74,961.77 | 32,619.67 | 32,619.67 | 3,500.72 | 39,624.73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
未达到计划
进度、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含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选择“不适
用”的原
因) | 一、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
目“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
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森泰
厂区内”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4组466号”。目前上述两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1、“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目前主要销售来自海外,应海外主要客户保障供应稳定的要求,规避风险并持续扩大海外
业务、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新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我们已将项目推进策略调整为泰国森泰建设,以实现全球市场布局。为确保项目建设与现有业
务的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海外基地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以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实际运营需求。这一举措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公司拟将本项目变更至泰国生产基地实施,以落实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
战略布局。
2、“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本项目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和募投资金投入,完成了核心工序数码打印生
产线的部分建设,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下游客户反馈、新产品的市场适应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该项目推进计划上调整为泰国
森泰建设、面向全球的战略目标。为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海外基地布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
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
“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7日调
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按计划实施国内营销体系的建设,已完成总部营销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全国多家营销门店网点建设等项目内容。但因项目
投入资金较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及国内销售情况,结合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
的建设节奏,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判断,公
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 | | | | | | | | | | | |
|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延期原因系公司正在按计划建设研发中心,但因项目投入资金大,投入时间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情况,结合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环
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节奏,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募投
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
情况 | 适用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超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42,342.10万元。
1、2023年10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8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2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22%,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39,961,041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超募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3406%)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
4、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24,000.00万元,公司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5,744.28万元。 |
存在擅自改
变募集资金
用途、违规
占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年
产600万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复合材料数码打印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
技地板有限公司(“森泰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泰国森泰”);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19号森泰厂区内” |
| 变更为“泰国春武里府农艾县农泗昌镇4组466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国内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森泰环保”)变更为森泰股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384,304.9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36,076.4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1556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631.4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331.4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7,3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6,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
名称 | 募集
方式 | 变更后
的项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2023年公
司首次公
开发行 | 首次
公开
发行 | 国内营
销体系
建设项
目 | 国内营销
体系建设
项目 | 3,308.2 | 12.38 | 394.65 | 11.93% | 2026年12月
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3,308.2 | 12.38 | 394.65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将募集资金还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1)
将募投项目“国内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环保”)变更为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17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目) | 公司正在按计划实施国内营销体系的建设,已完成总部营销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全国多家营销门店网点建设等项目内容。但因项目投入资金较
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考虑到公司的整体业绩及国内销售情况,结合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环境等客观因素变化的影响,公司主动放缓了该项
目的建设节奏,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为了保证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 | |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