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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30063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3:25:56 中财网
原标题:光莆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8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1,363,368股新股,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7,997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4.8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30,803,595.51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140,135.8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63,459.71元。

截止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315,005.68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2)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318,972.4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6,436,270.5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8,312,623.20元,期末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6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64,813,883.86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0月、2023年3月、2024年8月和2025年6月,公司及实施募投
项目的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招商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子行共六家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账户状态
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41000230292002524840.00正常
本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632362476261,902.26正常
开户单位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账户状态
本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高科技支行3515019821010000300414,490,341.87正常
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5929037948104060.002022年5月 注销
厦门光莆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6323532312,389,653.46正常
厦门光莆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41000230292002526350.002023年4月 注销
厦门紫心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工行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营 业部410002301920054744227,658,599.07正常
光莆(珠海横琴)供 应链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 区支行65690163521000120,013,387.20正常
QUANTPROPTE.LTD.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行NRA351501982101000 051610.00正常
GOPOLYTECHNOLOGY SDN.BHD.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子行6965000020110.00正常
合 计  64,813,883.86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6,436,270.55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3、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延期至2027年12月。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 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766.35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1,531.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42,643.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1,357.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4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 设项目48,046.127,246.12128.717,357.62101.5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 品建设项目10,597.7040.010.0040.01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13,122.5313,122.5320.531,733.7413.21%2026/12/31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0.003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10,557.691,258.013,387.6132.09%不适用 (见注1)不适用不适用
6、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 项目-40,800.00124.65124.650.31%2027/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766.35101,766.351,531.9042,643.6341.90%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101,766.35101,766.351,531.9042,643.6341.9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受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及具 体项目投入进度影响,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长实施期限,变更前的实 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SMT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31日。此次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SMT智能化 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系公司于2019年结合当时的 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受到外部环境、市场变化等影响。由于公司所处的 行业与市场环境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能布局,满足海内外战略客户需求以及 提升高阶产品和海外市场的交付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原募投项目“高光功率紫外固态光源产品建设项目”和“LED照明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用 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批同意。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增加“海外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831.50 万元,该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8413号”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完 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2020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有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6,481.39万元,其中6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剩余6,481.3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光电传感器件集成封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新增投资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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