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000516):市值管理制度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及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 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 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 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市值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 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管理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以下 工作: (一)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 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 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 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七条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 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的各项工作,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 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公司证券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和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及分析等具体工作。 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 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值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 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再融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发展需要、 资金需求,适时通过并购重组、股权再融资等方式,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和标的并募集资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和发展资金需求,做强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实际,适时开展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强化管理层、员工等激励对象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合理确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公司的价值提升; (三)现金分红。鼓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发展规划和资 本开支情况,通过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吸引中长期资金持有,共享企业发展红利;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 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互动,阐明公司的战略定位、发展使命、愿景目标等,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制度要求, 不断优化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信息;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 司市值水平等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条件下,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 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 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三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 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 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 测预警。证券管理部负责实时监控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涨跌幅、成交量等指标;当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时,应及时分析变动原因,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评估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市值严重低于 行业平均水平等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 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根据需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 等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实现动 态平衡;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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