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实业(30078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号)批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共计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扣除应付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480,000.00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591,520,000.00元已于2023年4月19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10,740,607.2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259,392.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0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5,154,195.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971,368.06元,银行手续费及其他支出229,115.23元,汇兑损益减少4,644,348.9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3,101.68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2023年4月2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29日公司与越南海阳海能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及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9日、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7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4月26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1.60亿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5月22日,公司将部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0.40亿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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