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沪电股份(002463):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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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1:10:4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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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沪电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
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沪士泰国”)经营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沪士国际”)为沪士泰国向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500万美元,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本票融资短期贷款、进口发票融资、保函融资、远期合同融资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沪士泰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4日;注册地址:28/1Moo3,NongNamSomSub-district,UthaiDistrict,PhraNakhonSiAyutthayaProvince;注册资本:638,000万泰铢;经营范围:生产、进出口、批发、零售、运输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以及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配件,包括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
公司直接持有沪士泰国98.999994%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和沪士国际分别持有沪士泰国0.000003%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下称“新士电子”)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沪士泰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沪士泰国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7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07,967.94 | 247,282.01 |
负债总额 | 76,964.37 | 124,596.15 |
其中:银行贷款 | - | - |
流动负债 | 76,964.37 | 124,596.15 |
净资产 | 131,003.57 | 122,685.86 |
财务指标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7月 |
营业收入 | - | 4,457.63 |
利润总额 | -3,347.48 | -12,503.67 |
净利润 | -3,347.48 | -12,503.67 |
注:上表中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在实际签署时由沪士国际与沪士泰国向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但不超出以下范围:
1、担保方:沪士国际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500万美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次担保为持续担保,在担保方解除保证责任后,债权人有权保留本担保至少25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沪士国际为沪士泰国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担保,出于沪士泰国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由于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仅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公司未要求其按出资比例为沪士泰国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沪士国际为沪士泰国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司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购房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协议,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范围内,为购买其开发的金山邻里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为合格按揭贷款客户已提供的担保在办妥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后均已解除。
2、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为沪士国际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国际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胜伟策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以及本次沪士国际为沪士泰国提供的担保。
4、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截至目前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79亿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5年8月2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数据来源于中国货币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1.6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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