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精密(30053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1:36:16 中财网
原标题:横河精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河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横河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45,300,462股,发行价格为 12.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999,996.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802,170.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83,197,82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7月 28日出具了《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1026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横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截至 2025年 8月 1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 项目38,657.1938,200.008,225.42
2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 扩建项目16,098.4916,000.004,085.16
3补充流动资金4,600.004,600.00-
合计59,355.6758,800.0012,310.5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测算,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 300.00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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