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00063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2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 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 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 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俊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8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根据对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公司 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为提升工作效率,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年度审计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原则上 不超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信永中和资信状况优良,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按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 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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