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30109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0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4,279.7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14,279.7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共计9,934.5026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1.4759%股份(对应股份数量1,909.2614万股)的转让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8424.48万元支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93.0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06月30日,已使用13,393.0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与流程的优化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需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同步,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3,558.3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8.95%。 目前“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推进相关研发资源的投入,导致该项目原规划的设备软件投入暂未完成,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8,311.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65.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因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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