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300682):补选独立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2025 7 22 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离任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林中先生自2019年7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连续任职已满6年,其申请辞去上述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鉴于林中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林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林中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邓祎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邓祎璐女士在被提名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邓祎璐女士简历 邓祎璐,女,中国国籍,199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研究助理,2020年至今任教于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为副教授、财务与会计教研室主任,拟任朗新集团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祎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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