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2:10:50 中财网
原标题:哈焊华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37 证券简称:哈焊华通 公告编号:2025-053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焊华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5.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7元,募集资金总额698,618,758.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39,206.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0,979,551.66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2〕086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高品质焊丝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41,284.0041,284.00
2特种高合金焊丝制备项目10,000.0010,000.00
3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
合计56,284.0056,284.0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概况及原因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运营效率,保障项目顺利投产达效,公司综合论证了项目当前市场环境、未来发展规划等后续建设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战略进行了审慎研究,将本次“高品质焊丝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中的“高品质铝合金焊丝”、“高强钢焊丝”的建设实施地点由原高品质焊丝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华通路68号”变更为“江苏省常州市长虹东路386号”。本次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高品质铝合金焊丝产品和高强钢焊丝的整体生产实施、优化了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实际发展及项目实施情况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以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哈焊华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