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60329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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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7:36: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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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勤技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勤技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8.36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历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是否涉
及本次
结项 |
1 | 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
端制造项目 | 144,513.02 | 92,381.67 | 2026年 5月 | - |
2 | 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
项目 | 40,194.36 | 40,194.36 | 2026年 5月 | - |
3 | 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50,149.55 | 150,149.55 | 2025年 5月 | 是 |
4 | 华勤丝路总部项目 | 99,883.27 | 79,127.08 | 2026年 8月 | - |
5 | 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 | 51,625.00 | 45,705.84 | 2025年 5月 | 是 |
6 | 面向 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
配套技术研发项目 | 48,403.01 | 34,675.59 | 2026年 10月 | -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 | - |
8 | 南昌二期智能终端技术研发
与产线改造升级项目 | 51,385.41 | 47,765.91 | 2027年 5月 | - |
9 | 汽车电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3,536.86 | 23,068.36 | 2027年 5月 | - |
合计 | 669,690.48 | 573,068.36 | | |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5月,募投项目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4,974.92万元(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D) | 累计已投
入募集资
金金额
(A) | 待支付
金额及
合同尾
款
(B) | 募集资金
合计投入
金额C=
(A +B) | 募集资
金合计
投入占
比
(C/D)
(%) | 利息和
理财收
益扣除
手续费
净额
(E) | 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包括利
息和理财收益
扣除手续费净
额)(F=D+E-
C) |
上海新兴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 | 150,149.
55 | 119,904.0
3 | 3,526.6
8 | 123,430.7
1 | 82.21 | 2,449.69 | 29,168.53 |
华勤技术无锡
研发中心二期 | 45,705.8
4 | 39,351.44 | 1,096.4
6 | 40,447.90 | 88.50 | 548.45 | 5,806.39 |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实施成本,形成资金节余。
其中,在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中,为最大化发挥集团多主体协同效应,公司对研发团队组织架构进行战略调整。部分专项研发人员劳动合同转入集团内专业领域子公司,由其自有资金支付薪酬,这一调整符合公司研发任务专业化分工需求。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研发流程、加强技术合作,减少了部分研发测试设备及软件的采购支出。
在
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项目中,公司结合全球研发体系布局规划,对部分研究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装修方案进行动态优化。通过整合集团有效资源,控制研发设备和研发人员的投入,协同集团发展规划,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此外,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的费用管控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部分利息收益,共同形成了本次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974.92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本次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该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意见
2025年8月22日,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组织讨论了《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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