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康新能(30004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5-057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28号),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光伏”)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33号),公司为子公司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电力”)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62051001号),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可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QQEX646 成立日期:2023-07-24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3层 法定代表人:刘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电池制造;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充电桩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2U0QHX7H 成立日期:2019-08-13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1818号万创中心13层 法定代表人:刘意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充电桩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且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美的合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一)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28号)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33号)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62051001号) 1、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美的合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的合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3.47%;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99%,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28号); 2、公司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皖(保证)字(2025)第08733号); 3、公司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高保字第ZHHT25000062051001号)。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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