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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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9:11: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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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
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三美股份”)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869.23元,扣除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49.4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19.79元(包括:预付保荐费用12,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9,103,773.60元、律师费用
4,245,283.01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13,457.62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1,477,805.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00.00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保荐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00.00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19.79元,合计1,854,836,319.79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90,920,717.45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 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31,553,071.75 |
加:利息收入 | 868,554.49 |
理财投资收益 | 0.00 |
减:募集资金支出 | 41,497,082.33 |
银行手续费等 | 3,826.46 |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90,920,717.45 |
其中:(1)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8,920,717.45 |
(2)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 | 62,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下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武义支行”)、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武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如东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4、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和长江保荐分别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金华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垫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9月10日,公司就“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武义支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年5月25日,鉴于“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2月24日,公司就“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清流支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清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4月12日,鉴于“江苏三美2万吨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建设完成并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6月9日,公司就“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
工商银行武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6月2日,鉴于“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2月15日,鉴于“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已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公司注销了该项目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6月4日,公司就“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新项目“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与长江保荐、
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原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9月13日,公司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与长江保荐、
建设银行武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用途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武义支行 | 769899991010003007481 | 江苏三美2万吨/年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
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如东支行 | 484573015173 | 江苏三美2万吨/年1,1,1,2-四氟乙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武义支行 | 8110801013201780603 |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
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 如东农商银行洋口支行 | 3206230381010000093869 | 江苏三美1万吨/年五氟丙烷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武义支行 | 377976060052 | 江苏三美1万吨/年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
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如东支行 | 535273013377 | 江苏三美1万吨/年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金华分行 | 79050122000089911 |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
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 | 工商银行垫江支行 | 3100014129200042974 |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19630101040030920 |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
浙江三美制冷配件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19630101040030938 |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 | 76880188000162133 |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武义支行 | 1208060029000501204 | 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武义溪南支行 | 33050167735500000744 | 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33050167735600000200-0002 | 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19630101040037669 | 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清流支行 | 424782020895 | 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33050167735600000200-0001 |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33050167735600000200-0003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33050167735600000200-000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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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1.25% | 天 | 2025/1/17 | 2025/7/17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2,000,000.00 | 1.00% | 天 | 2025/5/20 | 2025/11/20 |
62,000,000.00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90亿元,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28,000,000.00元。2025年1-6月,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76,000,000元,累计收回现金管理金额为242,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2,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预期年化收
益率 | 产品
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建设银行武义溪南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47,000,000.00 | 1.13% | 90天 | 2024年12月17日 | 2025年3月17日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81,000,000.00 | 1.13% | 90天 | 2024年12月17日 | 2025年3月17日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1.25% | 181天 | 2025年1月17日 | 2025年7月17日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1.05% | 90天 | 2025年1月17日 | 2025年4月17日 |
建设银行武义溪南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28,000,000.00 | 1.16% | 92天 | 2025年3月25日 | 2025年6月25日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1.17% | 31天 | 2025年3月25日 | 2025年4月25日 |
建设银行武义西溪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66,000,000.00 | 1.16% | 92天 | 2025年3月25日 | 2025年6月25日 |
农业银行武义支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2,000,000.00 | 1.00% | 184天 | 2025年5月20日 | 2025年11月20日 |
304,000,000.00 | / | / | / | /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中已到期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除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224.00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重庆信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4,759.13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189.9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总投资23,44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将“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7,682.70万元,实施主体为江苏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08,000.00万元,原项目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5,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向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81,289.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78,801.7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43.47% | | | | | | | | | |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14,393.00 | 14,393.00 | 14,393.00 | 0.00 | 9,619.50 | -4,773.50
注(1) | 66.83 | 2021年12月 | 11,555.04 | 不适用 |
①江苏三美
1万吨五氟
丙烷项目;
②三美股份
环保整体提
升项目。 | 27,682.70 | 32,085.86 | 32,085.86
注(12) | 2,131.02 | 36,740.02 | 4,654.16
注(13) | 114.5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三美1
万吨高纯电
子级氢氟酸 | 20,189.90 | 20,189.90 | 20,189.90 | 546.89 | 16,591.71 | -3,598.19 | 82.18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 | | | | | | | | |
重庆三美分
装项目 | 14,224.00 | 14,224.00 | 14,224.00 | 0.00 | 7,731.70 | -6,492.30
注(2) | 54.36 | 2021年4月 | 注(6) | 不适用 |
| 5,000.00 | 596.84 | 596.84 | 0.00 | 596.84 | 0.00
注(3) | 100.00 | 2023年10月 | 注(7) | 不适用 |
| 15,000.00 | 2,698.02 | 2,698.02 | 0.00 | 2,698.02 | 0.00
注(4) | 100.00 | 2024年4月 | 注(8) | 不适用 |
| 4,800.00 | 4,800.00 | 4,800.00 | 0.00 | 3,347.43 | -1,452.57
注(5) | 69.74 | 2023年4月 | 注(9) | 不适用 |
三美股份研
发与检测中
心项目 | / | 5,500.00 | 5,500.00 | 1,400.49 | 1,685.44 | -3,814.56 | 30.64 | 2026年5月 | 注(10) | 不适用 |
三美股份研
发与检测中
心项目 | / | 6,801.98 | 6,801.98 | 71.30 | 87.80 | -6,714.18 | 1.29 | 2026年5月 | 注(11) | 不适用 |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0.00 | 70,0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1,289.60 | 181,289.60 | 181,289.60 | 4,149.70 | 159,098.4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注4:该项目已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
注5:该项目已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7:项目建设将提升公司环保管理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8: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研发人才和设备资源,增强研发能力,加速产品和技术储备,占领市场先机,促进生产工艺优化改进,助推降本增效,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9: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三美”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以赢得更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注10:项目实施可实现部分产品催化剂自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注11:项目实施有利于衔接研发阶段中的小试、小试放大环节,完善产品的开发流程;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研发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间接经济效益。
注12:此金额为原项目(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本金4,403.16万元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7,682.70万元之和。
注13:此处累计投入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系包含了使用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产生的现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注14: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重庆三美分装项
目 | 14,224.00 | 14,224.00 | 0.00 | 7,731.70 | 54.36 | 2021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三美1万吨
高纯电子级氢氟
酸项目 | 20,189.90 | 20,189.90 | 546.89 | 16,591.71 | 82.18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①江苏三美1万
吨五氟丙烷项目;
②三美股份环保
整体提升项目。 | 32,085.86 | 32,085.86 | 2,131.02 | 36,740.02 | 114.5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美股份研发与
检测中心项目 | 5,500.00 | 5,500.00 | 1,400.49 | 1,685.44 | 30.64 | 2026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美股份研发与
检测中心项目 | 6,801.98 | 6,801.98 | 71.30 | 87.80 | 1.29 | 2026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8,801.74 | 78,801.74 | 4,149.70 | 62,836.67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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