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持有本公司股份24,7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8%)的大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19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0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1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25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到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正证券持有公司股份20,3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99%,持股比例已低于5%,方正证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方正证券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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