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688117):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407,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78%,其中431,021股来源于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10,976,000股来源于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副总经理卢昌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6,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55%,其中367,50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6日起上市流通,18,816股来源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已于2024年12月17日起上市流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晓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98,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6%,其中2,279,970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6日起上市流通,18,816股来源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已于2024年12月17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川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川发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21,5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部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卢昌亮先生、王晓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卢昌亮先生、王晓莉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卢昌亮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6,57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14%,王晓莉女士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74,6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5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减持主体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1)在发行人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发行人直接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卢昌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晓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红彦就其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需要公告的,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生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发投资、卢昌亮先生和王晓莉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及业务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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