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68838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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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9:36: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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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科移动: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负责信科移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针对具体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信科移动签订《保荐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
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信科移动经营
情况,对信科移动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未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要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
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 |
|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依照相关规定
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已对信科移动内控制度的设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信科移动的内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已督导信科移动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有充分理由确信信科移动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
信科移动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
事后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情形 |
11 |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
核查,信科移动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
存在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不
存在前述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信科移动已
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按
照计划使用 |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信科移动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信科移动存在重大问题。
四、重大风险事项
在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173.88万元。
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存在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724.23万元,相对于上年同期下降15.21%,主要受运营商投资放缓所致,综合毛利率26.64%,较上年同期提升1.50个百分点。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竞争力风险
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未能持续研发推出迭代更新的产品并实现大批量供应,可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及专利许可公司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等,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
(四)经营风险
1、供应链稳定风险
公司基站所需部分关键元器件供应面临价格上涨的挑战,若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剧烈波动,导致公司部分订单成本明显上升,成本控制难度增加,可能影响市场落地及份额扩大。
2、境外经营风险
未来海外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受到国际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市场环境、汇率波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将面临复杂多变的海外业务经营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有效进行风险控制,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海外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信用风险
由于公司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存在客户由于经营不善、财务困境或者恶意拖欠等原因无法按时或者足额支付款项等情况,从而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过长,企业资金被长期占用,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运营效率,增加企业资金成本。
(五)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367.93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为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断在市场拓展、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投入。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与研发活动的持续投入,营运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2、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净额为510,319.2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38.92%。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国企,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期末存货金额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48,481.34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1.32%。公司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方式,随着5G网络建设向5G-A推进,公司保持较高的生产规模和库存储备。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更新换代,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从而导致存货发生减值,可能会发生影响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4、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等大型国企,上述主要客户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招标程序,通常集中在上半年招标。公司在中标签署合同后根据移动通信运营商需求安排发货或提供服务,通常于下半年完成交付或验收,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公司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存在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或者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应以中期财务数据简单推算全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注意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或者季节性亏损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2025年上半年,国内电信业进入稳定期发展期,面临增长挑战,无线设备资本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运营商投资向产业数字化倾斜,加快打造5G+AI融合应用、算力网络、低空智联服务体系,探索卫星通信价值变现,公司传统通信设备业务面临诸多现实挑战。未来运营商资本开支进一步收紧或者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内经济增长结构分化。国内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生产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进一步提高,新质生产力领域增长迅速,但消费端承压,CPI连续多月保持负增长,国内内需增长不足,若未来宏观经济景气度进一步下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国际贸易摩擦不断,美国关税政策以及相关法案给全球经济带来较大冲击,如果未来相关国家及地区通过贸易政策构建贸易壁垒,亦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253,724.23 | 299,245.54 | -1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73.88 | -6,140.85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725.02 | -10,250.01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67.93 | -107,023.55 | 不适用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1,311,138.94 | 1,373,577.19 | -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0,080.11 | 627,691.95 | -1.21%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5年1-6月 | 2024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94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 | -1.57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22.43 | 20.68 | 增加1.75个百分点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5.21%,主要系2025年运营商建设计划放缓及受宏观环境影响,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1,524.99万元。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主要系公司对外采购规模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具有移动通信领域全球标准话语权和重要影响力
公司在标准专利领域保持领先,不断增强标准影响力和行业地位。5G国际标准提案数超过24,000个,全球排名第七。ETSI披露5G标准专利数量,全球前十。全球布局发明专利,境内外发明专利超过16000件。
(二)具有引领移动通信发展的原创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在5G大规模天线技术、超密集组网技术、设备节能技术、星地融合移动通信技术等领域,具有全球第一阵营的技术影响力。公司面向6G需求与关键技术开展系列研究,围绕6G性能提升、能力增强以及网络变革开展科研布局,在星地融合、超维度天线、以用户为中心智治网络等6G关键核心技术方向实现突破,处于业界领先地位。连续三年参加IMT-2030(6G)推进组测试,连续六年发布6G白皮书。
公司是我国无线移动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络与芯片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要参建单位,始终将技术团队的建设与研发能力的提升放在首位。公司汇聚了国内外知名的通信技术专家,在ITU、3GPP、IMT-2020(5G)推进组、IMT-2030(6G)推进组、CCSA等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职务,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并对行业未来的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的洞察力。
(三)具有空天地一体化的移动通信全栈产业能力
公司持续推进“四个融合”,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具备从芯片、设备到解决方案的端到端卫星互联网通信解决方案及全产业链能力。
在星地融合及卫星互联网领域,公司引领标准体制创新,保持在标准制定方面的领先优势,拥有丰富的卫星互联网产品序列,具备提供星载基站、星载相控阵天线、专用终端、信关站、核心网、网管以及测试仪表等全系列产品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公司主导星地融合国际标准制定,首次实现我国在3GPPNTN的标准立项,累计牵头13项NTN立项,全面参与R17-R19NTN所有项目。牵头6项ITU-T标准立项,牵头ITU-R有关星地融合技术研究。牵头攻克高精度时频同步、低时延、高可靠切换、高效空口传输等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手机宽带直连卫星技术突破。全面服务卫星互联网重大工程建设,自主研发一体化基站、卫星终端和核心网等设备,实现端到端的全链路验证,并积极参与在轨试验验证。
(四)具有科改标杆示范的企业治理能力
公司获批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和“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以改革为抓手,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空天地一体化移动通信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主航道,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的体系建设,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确保中央企业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领域的优势地位。
公司围绕科技创新,结合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起“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平台,积极承担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与央企、通信运营商合作,积极参与自主基站芯片、中高频元器件等核心零部件攻关;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持续推动5G移动通信产业应用人才培养,共同创新,让创新成果为全产业共享;持续举办“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为培育数字化创新人才提供了广阔舞台,打造了信息通信领域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品牌典范。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作为我国移动通信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价值创造,紧跟我国移动通信网络部署和演进需求,持续聚焦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核心关键技术以及与基站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及服务提供,研发投入较高。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为49,150.10万元,同比减少10.83%,资本化研发投入为7,751.52万元,研发投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2.43%。
(二)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构建了部署国内外无线网络所需的门类齐全的核心技术体系。2025年上半年,在6G研究上,公司持续开展6G无线技术预研,布局星地融合、以用户为中心端到端分布式智治网络、超维度天线、内生智能、通信感知一体化等17项关键核心技术方向,发布“6G全息超表面宽带移动通信系统样机”以及“天地融合网元弹性智能部署与切片编排样机”2项重要成果,牵头3份6G白皮书。持续开展5GNTN和6G星地融合技术预研工作,有效支撑IMT-2030(6G)推进组、ITU、3GPP6G标准研究工作,以及与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电力科学研究院、铁塔研究院等战略合作。
2、研发成果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项目682件(其中新增境内外专利申请671件),新增知识产权授权项目529个(其中新增境内外授权专利520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境内外发明专利16,664件、实用新型306件、外观设计76件、软件著作权524件、商标129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件
项目 | 本期新增数量 |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量 | 授权数量 | 申请数量 | 授权数量 |
发明专利 | 667 | 518 | 21,760 | 16,664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2 | 402 | 306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0 | 102 | 76 |
软件著作权 | 11 | 9 | 526 | 524 |
其他 | 0 | 0 | 139 | 129 |
合计 | 682 | 529 | 22,929 | 17,699 |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28,740.90万元,余额84,906.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4,136,687,500.00 |
减:发行费用-承销费 | 98,491,156.04 |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 4,038,196,343.96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842,704.78 |
减:已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1,724,528.32 |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3,287,409,005.84 |
其中: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77,244,785.4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57,586,590.91 |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378,220.83 |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67,253,851.82 |
其中:本期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7,010,968.52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其中:本期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募集资金余额 | 849,060,547.75 |
减: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 670,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9,060,547.75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 1
( 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40,197.2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0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持有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本报告期内股
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
孙晓南 | 董事长 | - | - | - | 无 |
范志文 | 董事、总经理 | - | - | - | 无 |
华晓东 | 董事 | - | - | - | 无 |
罗锋 | 董事 | - | - | - | 无 |
李强 | 董事 | - | - | - | 无 |
邓明喜 | 董事 | - | - | - | 无 |
于莫 | 董事 | - | - | - | 无 |
朱荣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沈连丰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李秉成 | 独立董事 | 125,800 | 125,800 | - | 无 |
张素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李汉兵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无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本报告期内股
份增减变动量 | 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
吕荣荣 | 监事 | - | - | - | 无 |
武力 | 监事 | - | - | - | 无 |
李诣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无 |
张祖禹 |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 | 无 |
朱宇霞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李凯钢 | 副总经理 | 197,800 | 197,800 | - | 无 |
张京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 - | - | - | 无 |
王新民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于继龙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付相 | 副总经理 | - | - | - | 无 |
合计 | - | 323,600 | 323,600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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