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47,276.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52,723.15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全部到位。2023年8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5年8月1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25-045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明泰铝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且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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