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爱玛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20:31:16 中财网
原标题:爱玛科技:爱玛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玛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爱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第60968971_L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41,084.70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016.6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3,868.09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车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行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期末余额
1丽水车业广发银行天津红 旗路支行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 出行项目(一期)955088023928520017863,866.51
2爱玛科技兴业银行天津静 海支行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4413801001000470731.58
合计 /63,868.09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52,731.5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0968971_L10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2,731.50万元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各类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自有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2,1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7,5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4,6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7,0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期限一致。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作方名 称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规 模起止期限预期年化 收益率目前 状态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4 年第191期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8002024/9/30- 2025/2/141.3%或 2.5%履行 完毕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款2024 年第192期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保本浮动 收益型20,0002024/10/8- 2025/4/11.3%或 2.5%或 2.55%履行 完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活期存款类的余额为人民币63,866.51万元,上述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放,不存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进行现金管理的现象。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等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379.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16.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1,084.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项 目(一期)149,392.96149,392.96149,392.9618,016.6190,856.06-58,536.9060.82%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级项目49,986.7849,986.7849,986.78 50,228.64241.86100.48%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9,379.74199,379.74199,379.7418,016.61141,084.70-58,295.0470.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因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由于项目用地为低山区,导致前期的场地平整交付晚于计 划时间,项目基础建设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电 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等最新规定,公司需对部分生产环节 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及未来投入规划,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中“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3,868.09万元,结余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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