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600365):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考核的实施和执行,保存考核结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提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D 合格(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除限制性股票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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