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600118):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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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21:08: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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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国卫星: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118 股票简称:
中国卫星 编号:临2025-01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6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 被诉(被仲
裁)人 | 诉讼(仲
裁)事件 | 诉讼(仲
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
周旭辉、立
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
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
北证券、银
信评估、立
信等 | 2015年重
组、2015
年报、2016
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
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
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
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
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
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
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新玉,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协商,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差旅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含差旅费),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标准相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立信的沟通及对立信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及专业能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