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泉为(300716):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5-064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经受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原定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 现变更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东莞市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汇展塑料科技有限公司、邵鉴棠、杨娜、梁龙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经受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原定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0:30,现变更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30。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 2024年4月2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YD01号,约定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2024年4月29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YD02号],约定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 上述合同签订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如约向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但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故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至法院。国立运动器材原为公司持股比例100%的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9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给自然人梁龙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24-091)、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5-052)。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 2024年4月29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GF01号],约定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 2024年4月2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240422GF02号],约定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上述合同签订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如约向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但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故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至法院。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持股比例100%的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十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9月30日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给自然人梁龙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24-090)、2025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5-052)。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关于前述两个案件,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改期开庭通知书》。其中,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市国立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定原定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15,现变更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国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定开庭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0:30,现变更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0:30。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二)尚未开庭,故暂无法判断前述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正在积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传票》 2、《民事起诉状》《改期通知书》及其他诉讼材料等;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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