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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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2日 00:30: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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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富恒新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
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2
深圳市
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富恒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于2023年6月2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60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8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超额配售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9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2,60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196,994.72元。上述资金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和2023年10月18日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300004号《验资报告》及众环验字(2023)0300007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部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4,892.96 |
减:保荐和承销费用 | 1,489.30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3,403.66 |
减:支付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置换部分) | 574.34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000.00 |
减: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209.6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83.29 |
减: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不含置换部分) | 10,775.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27.54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2,619.70万元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3,403.66万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待到账后置换预先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本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914720012800704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0304016000043775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10869000000370717)中。公司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 账 号 | 余额 | 备 注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20000039147200128007047 | 927.54 | 活期存
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后海支行 | 10869000000370717 | - | 已注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 4403040160000437752 | - | 已注销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2,096,226.39元,置换资金中募投项目投入10,000,000元,发行费用2,096,226.39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03002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投资总
额 | 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
| | | 金额 | |
1 | 建筑工程投入 | 28,899.94 | 1,000.00 | 2,900.00 |
2 | 设备购置费用 | 6,897.00 | 6,000.00 | 4,100.00 |
3 | 土地使用权购置费
用 | 2,203.06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000.00 | - | - |
合计 | 40,000.00 | 7,000.00 | 7,000.00 | |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
额 |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 | 募集资金
待支付金
额 | 利息收
入 | 节余募
集资金
金额 |
1 | 富恒高性能
改性塑料智
造基地项目
(一期) | 7,000.00 | 4,492.32 | 2,086.97 | 71.23 | 491.94 |
合计 | 7,000.00 | 4,492.32 | 2,086.97 | 71.23 | 491.94 | |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 3月,广州市乐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在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部分资金(203万元)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区法院”)司法冻结。经公司向宝安区法院申请以其他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冻结置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解除冻结,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5年3月20日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保荐机构已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公司及时汇报及采取解冻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
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
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
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 12,619.7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82 | | |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75.45 | | |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募集资金用
途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富恒高性能
改性塑料智
造基地项目
(一期) | 否 | 7,000.00 | 310.82 | 6,154.68 | 87.92% | 2024年9月
30日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
金 | 不适用 | 5,619.70 | 0 | 5,620.77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2,619.70 | 310.82 | 11,775.4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
于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相关调整涉及对原有设计施工方案重新
论证、完善。此外,政府交付项目用地时实际高度低于施工标高,公司填土工程耗费
时间大于预期,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
度。因此,公司审慎决定将“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的竣工时
间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前。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
已竣工投产。 | | | | |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 不适用 | | | | |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2,096,226.39元,置换资金中募投项目投入 10,000,000元, | | | | | | | |
| 发行费用 2,096,226.39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
环专字(2023)030026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
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
度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余额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2,619.70万元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3,403.66万元的差异,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或待到账
后置换预先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注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3】:募投项目“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延期至2024年9月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尚未满一年,故不适用预计效益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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