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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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3日 17:11: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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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长安汽车: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
长安汽车(
长安B) 公告编号:2025-52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初余额 | 41,166,277.19 |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182,852.64 |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使用净额 | 35,662,694.18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5,686,435.65 |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 | 0.00 |
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666,189.4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83,812.3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6,213,404.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
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 3100022429200120491 | 活期存款 | 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刘家台支行 | 3100022429200140179 | 活期存款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023900071110101 | 活期存款 | 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 39550180801735963 | 活期存款 | 0.00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5001010120010031117 | 活期存款 | 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8111201013100435758 | 活期存款 | 0.00 |
合计 | 0.00 | | |
注1:近日,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
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98,608.41 |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3,566.27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 607,621.34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0,545.86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26.82%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
(1) | 项目是否
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
态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H系列五期、
NE1系列一期
发动机生产能
力建设项目 | 是 | 141,568.38 | 103,313.68 | - | 103,922.78 | 100.59% | 是 | 80,387.05 | 不适用 | 否 |
碰撞试验室能
力升级建设项
目 | 是 | 11,505.75 | 8,251.85 | - | 8,342.63 | 101.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CD569生产线
建设项目 | 是 | 15,576.22 | 9,418.59 | - | 9,616.70 | 102.10% | 是 | 3,929.72 | 不适用 | 否 |
合肥长安汽车
有限公司调整
升级项目 | 是 | 249,958.06 | 142,399.78 | 3,566.27 | 142,980.10 | 100.41% | 是 | 14,658.21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0,000.00 | 180,000.00 | - | 18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 - | 否 |
新一代节能产
品转型升级项
目 | 否 | - | 160,545.86 | - | 162,759.13 | 101.3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598,608.41 | 603,929.76 | 3,566.27 | 607,621.34 | 100.6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 | | | | | |
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本报告期实现的经济效益计算期间为2025年1月至6月,计算周期不足一个完整年度;考虑到汽车销售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故该项目
本报告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1月18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
字第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 | | | | | | |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原计划的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
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
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
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规模,并将节余资金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
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
免相关审议程序。 | | | | | | | | | |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后
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新一代
节能产
品转型
升级项
目 | 1.H系列五期、NE1系列
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
项目
2.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
设项目
3.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
4.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调整升级项目 | 160,545.86 | - | 162,759.13 | 101.38% | 2024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60,545.86 | - | 162,759.13 | 101.38%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体项目) | 1.变更原因:公司原计划的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
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
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
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
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
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
模,并将节余资金1,605,458,600.00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
年6月1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
3.信息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2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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