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01023 2025-04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186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31元,共计募集资金54,423.64万元,扣除承销费3,632.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791.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3.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7.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6 30 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大额存单账户和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26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237,030.58元。截至目前,上述置换已完成。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12,150.5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暂未确定具体用途且未使用。 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0,000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4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000.00万元。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他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其效益体现在各产品的市场成果,因此不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8 23 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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