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维峰电子(30132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9,893,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9,893,5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968,078.2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5 2025 5 19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3、2025年5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5月29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76,584,372.33元(截至2025年4月11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48%,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昆山维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年 月 日调整为 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6 30 2025 9 30 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向控股子公司维康汽车增资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维康汽车已完成上述增资所需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及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维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对《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六)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回避表决,同意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东莞维峰互连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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