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兆易创新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6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易创新”)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格易”)、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易”)、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格易”)、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易”)作为“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深圳市。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7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402.35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958.49万元后,公司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443.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0年5月2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的32310188000045744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 110902562710703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格易、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芯存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芯存志远半导体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合肥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西安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均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前述“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用途及规模,并新增募投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对应增加实施地点西安市、上海市、合肥市、深圳市,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外,与“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等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原因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本次新增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有效整合公司研发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力度,进一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西安格易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安格易安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AN205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211号环普科技产业园G1座13-15楼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 上海格易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格易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590406448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505号电梯楼层15楼01-08单元(实际楼层为12楼)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 合肥格易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合肥格易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095524682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华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3,961.417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13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展览展示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教育科技软硬件、集成电路相关展品、纪念品的设计、销售和产品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 深圳格易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格易聚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1TGN5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3501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销售;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展览展示服务;设备租赁;教育科技软硬件、集成电路相关展品、纪念品的设计、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集成电路制造、加工。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项账户的部分募集资金向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分别增资6,000万元、6,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以及在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增资完成后由其与公司、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公司及新增实施主体西安格易、上海格易、合肥格易、深圳格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汽车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公司对项目实施进度、内部管理架构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除前述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易创新本次增加汽车电子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兆易创新本次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汽车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23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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