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时间:2025年08月23日 19:10:09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2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公司以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募集资金总额119,54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1,360.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9.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26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531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要求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整体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年产9.7亿米高档拉链配套织带搬迁及服饰辅料技 改项目(一期)47,460.0042,000.00
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34,620.0032,760.00
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44,640.0030,240.00
补充流动资金14,540.0013,179.51
总计141,260.00118,179.51
三、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延期调整的原因
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总投资34,6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1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6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32,760万元;实施地为公司临海大洋工业园和邵家渡工业园。

1、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及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 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调整后
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19.38%2026年12月2028年12月
2、本次建设期延期调整的原因及延期后保障措施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高档拉链产品,包含金属拉链、塑钢拉链、尼龙拉链及隐形拉链;拟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和通过新建厂房,选购业内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产品的生产能力。由于市政规划调整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特别是近年来美国对全球发起关税战,对全球供应链体系造成了较大影响,严重削弱了全球经济的增长动能;而国内经济面临着结构性矛盾,有效需求及消费信心不足,直接抑制了服装、箱包等终端消费,导致纺织服装、服饰业整体处于相对低迷状态,下游品牌客户决策整体偏于谨慎。鉴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2年。

该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存放在公司对应募集资金账户内,未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延期期间,公司将加大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的力度,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所面临的客观环境变化而主动做出的审慎选择,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2亿米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2年。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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