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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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3日 19:40:5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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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瑞丰新材: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误导
假记载、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9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0.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289.36万元后,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为:9550880214574100993)人民币106,185.64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0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3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62.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508.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08.5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380.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64.7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215.9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021.3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21.37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9,279.0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79.03万元。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6,864.0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864.0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7,350.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3,501,553.67元,其中存储于3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501,553.67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333,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乡开发区支
行 | 9550880214574101171 | 募集资金专户 | 12,408,530.14 |
| 9550880214574101351 | 募集资金专户 | 16,384,596.5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乡分行丰华
街支行 | 8111101012401882324 | 募集资金专户 | 11,708,426.96 |
合计 | | | 40,501,553.67 |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5,300.00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购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2,569.70万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494.2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15,335.61万元,累计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514.27万元,未使用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4,215.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期末,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入3,340.02万元(该项目已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累计投入3,763.73万元;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603.67万元;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累计投入18,663.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215.98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5,300.00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办理结构性存款6,000.00万元,购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2,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五个项目,分别为“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已变更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该项目已变更为“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新增项目)。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建成后公司将具备一流水平的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检测与研发能力上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可大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为公司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实现科技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满足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创新,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提供技术与质量的保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1-6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3,475.0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104,183.36 | | | | | | | |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41,847.25 | | | | | | | | |
40.17% | | | | | | | |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 | | | | | |
是 | 34,000.00 | 1,812.73 | 0.00 | 1,812.73 | 100.00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2,187.27 | 2,601.26 | 8,116.02 | 25.21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4,000.00 | 34,000.00 | 2,601.26 | 9,928.75 | 29.20 | - | - | |
| | | | | | | | |
是 | 13,000.00 | 3,340.02 | 0.00 | 3,340.02 | 100.0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500.00 | 3,500.00 | 0.00 | 3,603.67 | 102.96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172.52 | 18,663.95 | 93.32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33,683.36 | 33,683.36 | 0.00 | 35,215.98 | 104.5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9,659.98 | 3,090.27 | 3,763.73 | 38.96 | 2027-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70,183.36 | 70,183.36 | 4,262.79 | 64,587.35 | | - | - | - |
| 104,183.36 | 104,183.36 | 6,864.05 | 74,516.10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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