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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601158):重庆水务关于受托管理股权及厂(所)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8月23日 19:51:08 中财网
原标题:重庆水务:重庆水务关于受托管理股权及厂(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渝水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股权及厂(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重庆水务)将受托管理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自来水)77.8088%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北自来水)100%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南自来水)90.2665%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水资源)56.2239%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水务)拟受托管理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柱水利)名下及持有的重庆市石柱县双庆水厂、下路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以下简称石柱水利托管厂(所));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洋水务)拟受托管理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水公司)名下及持有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万盛经开区)双坝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

环境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2%,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同时亦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90%股权;同时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投)100%股权;重庆水投直接持有石柱水利73.129%股权,持有原水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公司、原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供水管网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后,新增收购类交易1次,交易金额为5,382.49万元(公司向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收购其持有的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51%股权);新增投资类关联交易1次,交易金额为24,500万元(公司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本次收购交易金额35,447.86万元;公司将受托管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及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及持有的相关供水业务资产和业务,交易金额100万元/年,前述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10,855.21万元的5%。除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公司将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签署《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约定重庆水投将其持有的渝东自来水77.8088%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渝东北自来水100%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渝东南自来水90.2665%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渝水资源56.2239%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委托给本公司实施委托管理(以下合称股权托管);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委托管理期间,若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供水资产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委托管理期间,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每家委托管理费用分别为20万元/年,合计为80万元/年。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渝东水务将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水利签署《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石柱水利名下及持有的石柱县双庆水厂、下路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以下简称石柱水利托管厂(所))委托给本公司及渝东水务管理(以下简称厂(所)托管),由渝东水务将石柱水利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委托管理期间,若石柱水利托管厂(所)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委托管理期间,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用10万元/年。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豪洋水务将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原水公司签署《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原水公司名下及持有的万盛经开区双坝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以下简称原水公司托管厂(所))委托给本公司及豪洋水务管理(以下简称厂(所)托管),由豪洋水务将原水公司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委托管理期间,若原水公司托管厂(所)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委托管理期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2%,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同时亦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90%股权;同时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重庆水投100%股权;重庆水投直接持有石柱水利73.129%股权,持有原水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公司、原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2025年4月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了重庆水投100%股权。重庆水投的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营、城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其现有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务与公司供区不存在交叉,但可能构成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已书面函告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增厚上市公司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结合2007年10月12日与重庆水务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规定,将于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3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重庆水务转让项目公司股权、项目资产及其他权益或其他合法方式,逐步妥善解决重庆水务与重庆水投的同业竞争。在本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对重庆水投相关供水项目进行梳理,符合条件的将尽快委托重庆水务经营或由重庆水务租赁。

为逐步妥善解决重庆水投与本公司可能构成的同业竞争,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及相关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实施股权托管及厂(所)托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2%,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同时亦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90%股权;同时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重庆水投100%股权;重庆水投直接持有石柱水利73.129%股权,持有原水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公司、原水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97063W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0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606,457.148435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 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污水处理 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 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 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20%);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2、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62050060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曹婧
注册资本216,494.727099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 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 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 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 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 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 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3、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75926858XT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7-8楼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7-8楼
法定代表人何强
注册资本10,672.9261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和经营管 理;水利水电设备销售、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城镇供 水(未取得前置审批前不得经营)、承包给排水工程施工
 及设计和技术咨询服务、给排水器材和设备销售;水产养 殖(不含种苗、珍稀水产品、国有水域、滩涂养殖除 外)、旅游开发;水泥制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 学品)制造;自有财物出租。(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 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3.129%)、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26.871%);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4、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7HDB743Q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江洲路16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潘富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力发电,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测绘服务,水产养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 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施工 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构养老服务,水资源管理,灌溉 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 策划咨询,水产品批发,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水文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防洪除 涝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白蚁防治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水土流失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类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5、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除上述股权托管、厂(所)托管情况外,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公司、原水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方面相互独立。

6、关联人的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水利、原水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本次交易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作为委托方,本公司受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委托,代重庆水投行使其对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享有的相关股东权利,本公司实施股权托管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重庆水投承担。

2、本次交易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水利作为委托方,本公司及渝东水务受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石柱水利委托,负责石柱水利托管厂(所)的管理工作,由渝东水务将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

3、本次交易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原水公司作为委托方,本公司及豪洋水务受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重庆水投、原水公司委托,负责原水公司托管厂(所)的管理工作,由豪洋水务将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型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重庆水投持有的渝东自来水77.8088%股权及对应股东权利

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094380349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 ? 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是 ?否
成立日期2001年8月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71号
法定代表人程庆
注册资本59,032.28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施工专业作业;水产养 殖;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 毒服务,水资源管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 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 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 发,五金产品零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 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所属行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7.8088%)、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22.1912%);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供水业务情况水厂数量(含受托运营):49座; 设计供水规模(含受托运营):67.72万m3/日; 供水服务区域范围(含受托运营):涪陵区城区和部分乡
 镇、梁平区、綦江区、忠县
2、重庆水投持有的渝东北自来水100%股权及对应股东权利

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762668306R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是 ?否
成立日期2004 6 15 年 月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三合路25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三合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廖金华
注册资本27,213.21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力 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 施工;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住宅水电安 装维护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供水业务情况水厂数量:8座; 设计供水规模:33.10万m3/日; 供水服务区域范围:开州区文峰街道、汉丰街道、云枫街 道、丰乐街道、镇东街道、正安街道、赵家街道;云阳县 青龙街道、双江街道、人和街道、盘龙街道、黄石街道、 云阳镇老街等区域;奉节县夔州街道、永安街道、鱼复街 道、夔门街道、永乐镇酒溜片区、草堂工业园区等区域; 巫溪县柏杨街道、宁河街道、凤凰街道等区域
3 90.2665%
、重庆水投持有的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股权及对应股东权利

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781591957H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是 ?否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88号新禹小区C栋二楼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88号新禹小区C栋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清明
注册资本223,969万元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力发电;水产养 殖;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旅游 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 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产品零售;水文服务;旅 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灌溉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林 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 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 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子产 品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线、 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90.2665%)、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9.7335%);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供水业务情况水厂数量:8座; 设计供水规模:18.30万m3/日; 供水服务区域范围:黔江区城西、城东及正阳片区部分高 区、正阳、青岗、洪家片区等区域;秀山县平凯街道、中 和街道、老城区、工业园区等区域;酉阳县城、双湖村、 工业园区等区域
4、重庆水投持有的渝水资源56.2239%股权及对应股东权利

法人/组织名称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14PDR29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是 ?否
成立日期2000年9月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西永大道199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
法定代表人蔡源
注册资本500,231.88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力发电,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 外承包工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 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6.223%)、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3.7297%)、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0.0464%); 实际控制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供水业务情况水厂数量(含受托运营):42座; 设计供水规模(含受托运营):157.91万m3/日; 供水服务区域范围(含受托运营):高新区、南岸区、璧 山区、荣昌区、大足区、铜梁区、永川区
5、石柱水利名下及持有的石柱县双庆水厂、下路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其中双庆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5.8万m3/日,下路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0.5万m3/日,供水服务区域范围为石柱县城及周边场镇。

6、原水公司名下及持有的万盛经开区双坝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设计供水规模为2.5万m3/日,供水服务区域范围为万盛经开区关坝镇煤电化园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托管相关协议
甲方1: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合称甲方,单称“甲方1”“甲方2”)
乙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标的:重庆水投持有的渝东自来水77.8088%股权/渝东北自来100%股权/渝东南自来水90.2665%股权/渝水资源56.2239%股权(以下简称托管股权)对应部分股东权利。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甲方2行使对丙方享有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实施股权托管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甲方2承担。

(3)若丙方完成供水板块与非供水板块剥离,则甲方2托管权限相应调整,仅授权乙方对丙方供水板块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4)委托管理目标:委托管理期间,乙方将充分发挥规模化、集约化运营优势,深度整合原有分散资源,通过管理一体化、协同提升效能以及优质资源再分配等措施,提高甲方2供水资产收益达到上市公司收购要求,在36个月内完成供水资产注入,消除潜在同业竞争。

(5)委托管理方式:委托管理期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甲方2行使其对丙方享有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承担相应股东义务,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2承担,但乙方或丙方存在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丙方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财务报表不纳入乙方。

(6)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为注入上市公司前的过渡期;(7)委托管理费用:委托管理期间,由甲方1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

(8)付款方式:每一管理年度结束后30日内,甲方1在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管理费。

(9)甲方权利义务:甲方2授权乙方代为行使对丙方的相关股东权利,持续有效至本协议终止;甲方2继续行使依据《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对丙方享有的股东收益权、股东处置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决定丙方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变更公司形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解散、申请破产、修改公司章程、资产处置、对外担保、业务终止、资产关停等重大事项。

(10)乙方权利义务:代为行使甲方2对丙方享有的除本协议上述甲方保留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一般事项决策权、知情权及质询权等。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取得相应委托管理费。

(11)丙方权利义务:向乙方提供公司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接受乙方的管理及考核;委托运营期间丙方承担生产经营支出、债权债务,自负盈亏;承担所属自来水厂站及营管所内外建构筑物、设施设备、配套管网等的维修维护(含大修)、更新改造、消缺整改费用;全方位履行生产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管理、健康卫生、合规经营、物资及服务采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或事项负责。

(二)厂(所)托管相关协议
甲方1: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3: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合称甲方,单称“甲方1”“甲方2”“甲方3”)
乙方1: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乙方,单称“乙方1”“乙方2”)
(1)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标的:石柱水利持有的石柱县双庆水厂、下路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原水公司持有的万盛经开区双坝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托管厂(所)的管理工作,由乙方2将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

(2)委托管理方式:乙方2受甲方委托,负责托管厂(所)生产运行以及经营管理,包含托管厂(所)所有建构筑物、设施设备、配套管网的运营维护管理,承担水厂供区内供水水量、水质保障责任,对托管厂(所)供水业务全链条进行管理。委托管理期间,托管厂(所)的固定资产权属不变;托管厂(所)全体工作人员劳动关系不变,薪酬、福利等维持原标准不变,岗位序列维持不变;托管厂(所)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财务报表不纳入乙方。

(3)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委托管理期间,若托管厂(所)以任何形式注入乙方1,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委托管理费用及支付:委托管理期间,由甲方1向乙方1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每一管理年度结束后30日内,甲方1在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1支付本年度管理费。

(5)甲方权利义务:甲方3授权乙方2将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持续有效至本协议终止;甲方3按内部决策程序要求决定托管厂(所)资产抵押、质押、转让、划转、业务终止、资产关停等重大事项;甲方3承担托管厂(所)生产经营支出,并对托管厂(所)委托运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自负盈亏;甲方3承担托管厂(所)建构筑物、设施设备、配套管网等的维修维护(含大修)、更新改造、消缺整改费用等。

(6)乙方权利义务:乙方2授权将托管厂(所)纳入辖区厂(所)统一管理;乙理事项;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取得相应委托管理费;乙方应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方式,增加、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

五、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中,综合考虑各标的企业/资产的业务及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各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上定价相对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履行2025年3月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将于重庆水投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36个月内逐步妥善解决重庆水务与重庆水投的同业竞争承诺,旨在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整合重庆市内供水资产资源,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托管模式下委托方(重庆水投)继续行使依据《公司法》及被托管方(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公司章程》对被托管方享有的股东收益权、股东处置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被托管方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财务报表不纳入受托方(本公司),厂(所)托管模式下,委托方(石柱公司、原水公司)决定托管厂(所)资产抵押、质押、转让、划转、业务终止、资产关停等重大事项,承担托管厂(所)生产经营支出,并对委托运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自负盈亏,故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8月15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供水资产专业化整合委托管理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如彬已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在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供水管网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后,新增收购类交易1次,交易金额为5,382.49万元(公司向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收购其持有的重庆分质供水有限公司51%股权),新增投资类关联交易1次,交易金额为24,500万元(公司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向重庆水投收购其持有的重庆渝江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35,447.86万元;本次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交易金额100万元/年。前述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10,855.21万元的5%。除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

(一)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二)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针对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关款项。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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