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9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一)资本实业深度融合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 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 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宜昌市国资委《关于湖北宜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批复》(宜市国资产权〔2025〕6号),宜昌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投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取得宜昌新发投及新疆宜化控制权,合计持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由35.597%上升至75%,公 司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宜化集团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款项。 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373,737.05元,该收益由公司享有。 2.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开展回购注销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4.2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2)完成预留授予 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02元/股的价格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7月18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2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关于增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提振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湖北宜化股价稳定和广大股东利益,促进湖北宜化高质量发展,宜化集团计划自2025年5 月19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择机增持 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 2025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宜化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503,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增持股份金额为11,982.53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4,664,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6%。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宜化集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4.计划发行永续中期票据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永续中期票据。 (二)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1.对磷化工公司增资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磷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并优化其资本结构,同意以自有资金对磷化工公司增资20,000万元。 2025年2月21日,磷化工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办理完毕,磷化工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0万元变更为86,000万元。 2.吸收合并新宜化工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宜化工。 3.公开挂牌转让联海煤业1.718%股权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宜化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所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22,160万元。 2025年8月1日,公司与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湖北省参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价格为挂牌底价22,160万元。 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1.718%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22,160万元,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 续。内蒙宜化不再持有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股权。 4.出售部分存量资产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及科技研发公司拟将位于宜昌旧厂区的部分机器设备及废旧装置等分别协议 转让给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7月31日,前述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个治理制度,新增制定《舆 情管理制度》。通过明确权责边界、规范运作流程、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为公司规范运作 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提升治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筑牢防线。 (四)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完成本部及部分子公司旧厂区停产搬迁 公司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本部、宜化肥业、太平洋化工、宜都分公司搬迁工作,并以落实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为契机,将宜化肥业具备的66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公司本部具备的10万吨/年保险粉产能和10万 吨/年烧碱产能、宜都分公司具备的5万吨/年烧碱产能和4万吨/年季戊四醇产能等相关产能置换至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 田家河片区,加快建设技术密集度高、生态经济效益显著、资源集约利用的现代化工产业集群。 2.年产20万吨精制磷酸、65万吨磷铵项目部分投产 报告期内,磷化工公司部分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安全顺利投产,30万吨/年磷酸二铵、3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 10万吨/年氨酸复合肥、2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10万吨/年高档阻燃剂等产品已满负荷生产,有助于扩大公司磷化工产 品规模,调整磷化工产品结构,完善磷化工产业布局。 3.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项目投产 202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40万吨磷铵、20万吨硫基复合肥项目投产的公告》,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利用从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的4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已在湖北宜都化工园区建成80万吨/年硫酸装置、 35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40万吨/年磷酸二铵装置、2*10万吨/年硫基复合肥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安全顺利投产, 磷酸二铵、硫基复合肥等产品已满负荷生产。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积极履行承诺 1.宜化集团《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疆宜化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新疆宜化之间 的同业竞争已消除,宜化集团于2024年1月针对新疆宜化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2.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疆宜化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湖北楚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关停,40万吨/年磷酸二铵产能已转让给楚星生态科技公司。公司与新疆宜化、大江集团之间的 同业竞争已消除。宜昌市国资委于2023年7月18日针对新疆宜化、大江集团存在同业竞争事项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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