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002408):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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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3日 20:31: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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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齐翔腾达:淄博
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淄博
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淄博
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
管理行为,提升公司质效,增强公司增资保值能力,树立
资本市场良好形象,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控
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国资收益〔2022〕
2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国资收益〔2023〕1号)山东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值管理是公司以规范治理、合
规运行为抓手,以资本增值、提升价值为导向,从战略
规划、产业运营、资本运作、规范运行、外部关系管理
等维度,通过实施价值创造、价值经营与价值实现等举
措,以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的一
种战略管理行为。其中价值创造是市值管理的基础,价
值经营是市值管理的关键,价值实现是市值管理的目的。
第二章市值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市值管理主要目标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
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
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
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的。
第四条市值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守底线,规范治理。坚守合规底线,严守防
止国有资产流失红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
露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聚焦主业,创造价值。推动公司内强质地、
外塑形象,做强做优主业,提高盈利能力,增强企业核
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三)合规运营,经营价值。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
发展规律,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大力推进
实施再融资,稳慎开展资源整合,规范资本运作。
(四)引导预期,实现价值。依法维护各类投资者
权益,防范重大风险,重视市场反馈,稳定合理预期,增
进市场认同,实现价值提升。
(五)持续推进,常态管理。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
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
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投资管理部(证
券部)牵头落实并同综合办公室(督查办)、党群工作部
(工会、团委)、技术研究中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法务审计部)等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协同开展管理工作,共同参与公司价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公司是市值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董
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
理的具体负责人,投资管理部(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
的牵头部门和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相
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市值管理协同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市值管理总体规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
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
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
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
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
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
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相关部门和人
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
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规划和具体举措。
(四)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董事和高管薪酬体系。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
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匹配。
第九条上市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
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市值管理具体负
责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
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
明度和精准度。
(二)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
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
予以回应。
(三)维持与监管机构间畅通的沟通渠道,精准把握证
券监管及国资监管对于市值管理的监管要求、有利政策及窗
口指导,将相关情况及时传递给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
并根据公司决策组织落实。
(四)实时跟踪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在出现有利市场时
机和政策窗口期时,组织拟定利用增持、回购等市值管理工
具提升市值水平的工作方案,并向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
提出实施建议。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市值管理策略。
(二)按职责分工督办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
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根据需要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
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四章市值管理主要方法和方式
第一节规范治理
第十一条健全公司治理机制:
(一)科学制定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进一步厘
清国有股东对公司行权履职的范围;充分发挥各股东对
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
(二)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可根据国有股东持股比
例,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促进治理结构
改善、经营机制转换。
(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责任约束机制,明
确职责定位,强化任职管理和履职支撑,促进独立董事诚
信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其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作用。
(四)公司可适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
案,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体
制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充分激发人才
资源的活力和动力。
第十二条强化信息披露:
(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内容要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到简明清晰、通俗
易懂,避免“炒概念”“蹭热点”。
(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处理好
信息披露与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
(三)加强ESG信息披露管理。持续加大环保、社会责
任、公司治理(“ESG”)等非财务信息披露,提升资本
市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认同。高质量编制社会责任
报告,展示公司在环境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成效。
第十三条加强风险管理:
(一)增强风险识别、分析和处理能力,有效防范和
妥善处置改革创新、资本运作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二)强化合规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遵守国资委监
管规定和证券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严禁财务
造假和内幕交易,有效防范债务违约、资金占用、股权质
押和违规担保等各类风险,抓好境外合规风险防范。
(三)严格承诺管理,确保承诺明确、具体、可执行,
持续提升诚信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四)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
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的,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节价值创造
第十四条制定并实时发布科学合理的长期业务发展
战略,明确未来发展方向,提升转型升级内涵,提炼并
宣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企业文化,确保公司战略定位、
发展方向等保持延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做好公司战略实施
路径管理和成长预期管理。
第十五条做优做强碳三碳四主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
升级,推动高端化工新材料业务技术迭代、价值增值。
树立业绩决定价值的导向,在稳产增收、降本节支、资
产盘活、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
高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
第十六条加强亏损源治理,清理退出不具备竞争优
势、缺乏发展潜力的经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增强抗周
期、抗波动、抗风险能力。
第十七条开展寻标对标争创一流行动,建立寻标对标
挖潜提升机制,选取同行业头部企业在业绩、效率等方
面的关键指标全方位对标、针对性赶超。
第十八条 围绕主责主业加大研发投入,立足产业基
础和发展方向,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掌
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原
创技术策源地。
第三节价值经营
第十九条坚持以产业运营为基础、以资本运作促发
展,灵活运用资本运作手段进行动态市值管理,推动公
司发展战略与资本运作深度结合,加速产业布局和结构
升级。兼顾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状况开展股权或债务融
资,充分利用增发、配股等方式,灵活运用发行股债结
合产品等多种手段,优化融资安排,改善资本结构。
第二十条 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以
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等为重点,寻求新
材料等领域优质目标公司,采取股权融资、资产重组等
方式,依法有序开展并购重组,实施主业拓展和强链补
链。
第二十一条稳妥利用市值管理工具。综合研判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及资本市场等具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
灵活运用上市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减持、集团资产注入、
股权激励等方式,依法、科学、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引导
公司价值合理回归。
第二十二条用好境内分拆上市政策,符合条件的上市
公司可分拆优质资产上市,助力更好发展和价值重估。
分拆子公司上市要充分论证,结合战略定位、拟分拆业
务独立性和成长性、分拆后的治理安排和管理成本等因
素统筹考虑,支持有利于理顺业务架构、突出主业优势、
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价值实现子公司分拆上市。
第二十三条持续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通过出让存量、
引进增量、换股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协同性、高匹配度、
高认同感的战略投资者,在科研、生产、销售、资本运
营等各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提升价值投资者持股比例,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升企业增长空间及盈利估值。
第四节价值实现
强化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外部关系
管理,确保各利益相关方对公司发展价值充分了解,实
现公司价值主动传导。
第二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制定年度投资者沟通工作方案,通过法定信
息披露平台以及股东大会、路演及反向路演、互动易、
公司开放日、接待来访、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
途径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
应投资者诉求,加强重要投资者日常维护,合理引导预
期,增强各方认同。
(二)推动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广泛邀请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媒体等相关方参加,
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席,直接与投资者对话。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
模式、 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
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自身情况适时通过
增加现金分红比例等方式回报投资者,确保与公司投资
者共享成长价值和发展成果。
第二十五条媒体关系管理:
(一)建立日常媒体关系网络(主要信批媒体、主
流市场财经媒体、个别地方媒体、行业媒体、主要门户/财
经网站等),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保障财经媒体渠道的
畅通。
(二)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通过直播、视频会、
电话会等多种形式,灵活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
极与各相关方交流互动,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实现能
力。
(三)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
等建立常态化汇报沟通机制,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四)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
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
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第二十六条舆情危机管理:
(一)重视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舆情管理,做好资
本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
件。
(二)建立舆情数据库,定期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
境、二级市场表现和同业可比公司表现,及时发现市场
和舆情关注热点,及时高效的调整相应工作重心。
第二十七条资本品牌管理与价值传播
(一)明确公司资本市场定位,树立资本市场品牌,作
为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标签,发挥资本市场品牌优势,
延伸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发展,为公司带来溢价。
(二)通过梳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成果、投资亮点、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价值亮点,开展主动价值
传播,引导市场对公司发展的认知,提升市场关注度。
第二十八条机制保障
公司定期监控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当指
标发生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
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
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
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
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
市场秩序。
(三)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
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
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
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
为。
第三十条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
国有资产损失、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投资管理部(证券
部),本办法与公司现有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
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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