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17,786,571.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250,000.00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股东当期合理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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