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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000985):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5年08月23日 21:30:35 中财网
原标题: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8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分工及授权........................................................................2第三章实施与执行........................................................................3第四章监督检查............................................................................5第五章附则....................................................................................6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
成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国家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或者发行
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
衡降低成本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
相互分离。

第五条重大筹资活动必须由独立于审批人之外的人员审
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可聘请外部顾问。

第二章分工及授权
第六条与银行借款有关的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
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业务由公司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
范围内办理。

第七条在公司资产负债率35%以内,董事会有权决定举贷
借款,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额10%以内的贷款。超出以上比例,董事会将依照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发行、回购公司债券或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
东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批准。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文件、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存档。

第三章实施与执行
第九条在实施筹资计划之前,为了避免盲目筹资,规划
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筹资的效益进行分析论证,财务部
根据筹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筹资方案,确
保筹资活动的效益;明确筹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
内容,对筹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选择最佳的筹资
方式,降低筹资成本;重大筹资方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过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必要时可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
行可行性研究。

第十条借款方案(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方式、结构及可行
性报告等资料)由财务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批准后,由财
务部出面与金融机构联系、洽谈,明确借款规模、利率、期限、
担保、还款安排、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公司与银行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借款合同,财务部据
此办理相关借款业务。

第十一条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由综合管理部和证券投资
部起草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授权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文件后,由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准备发行材料,由财务
部负责联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中介机构由证券投资部负
责联络。与券商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股票承销协议,直至发行
完毕取得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筹资活动的全部业务不得只由一人办理。

第十三条有关筹资合同、协议或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经
有权批准筹资业务的人员在各自的批准权限内批准。公司授权
有关人员或聘请外部专家对重要的上述文件进行审核,提出意
见,以备批准决策时参考。

第十四条各执行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筹资方案,严格按
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应当重点
关注利率风险、筹资成本、偿还能力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发行
股票应当重点关注发行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公司控
制权风险等。

第十五条财务部负责审查筹资业务各环节所涉及的各类
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并核
算筹资业务,记录筹资业务的整个过程,实施筹资业务的会计
核算监督。

第十七条筹措资金到位后,公司要严格按照筹资方案确
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防范和控制资金使用的风险。由于市场环
境变化等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严
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掌握资金状况,定期汇报,防范债务
性违约风险。由专人设立台账登记需归还的各项筹措资金的借
款时间、币种、金额及来源等内容,了解有关方面的权利、责
任、义务,按期计算利息与债权人核对无误后按时偿还借款或
支付债券本息。

第十九条偿还公司债券应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办理。如发
生借款或债券逾期不能归还的情况,财务部门应报告不能按期
归还借款的原因,并及时与债权人协商,通报有关情况,申请
展期。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筹资活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委托有资质的
第三方机构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二十一条筹资活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筹资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
否存在一人办理筹资业务全过程的现象;
(二)筹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筹资
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筹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筹资的
现象;(四)筹资活动有关的批准文件、合同、契约、协议等
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相关法律文件的存放是否
安全整齐有序以及是否完整无缺;
(五)筹资业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
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准
确、完整;
(六)所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计划使用筹集
资金,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
(七)所筹资金归还的情况,重点检查批准归还所筹资金
的权限是否恰当以及是否存在逾期不还又不及时办理展期手
续的现象。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筹资活动内部控制中
的薄弱环节,应要求加强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
查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

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12
年10月26日施行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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