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21:31 中财网
原标题:英 力 特: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5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91,046,02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7.51元/股
2. 预计上市时间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英力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91,046,021股已于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在内的15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完成后,英力特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7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8月30日,经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审议通过,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出具股东意见,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023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3,486,737股的30%,即91,046,021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1,046,021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70,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7.45元/股和91,046,021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91,046,0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3,755,617.71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91,046,021股),符合国资有权单位批复的要求,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7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7.45元/股。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7.5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81%。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83,755,617.71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271,698.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9,483,919.60元。

5、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8月1日,英力特、主承销商向15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5年8月5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5年8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8月6日出具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725号),截至2025年8月5日止,英力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91,046,021股,发行价格为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755,617.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1,698.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9,483,919.6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1,046,02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88,437,898.6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5年8月18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91,046,02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英力特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9号)和英力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除英力特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五)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包含公司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在内的15家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英力特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15011387T
成立时间2000年6月15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96,215.0956万元
住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王强
经营范围向化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物流、商业贸易、证券领域的投
 资,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34747407XY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20万元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108房B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0000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杨岳智

姓名杨岳智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公民身份号码4405271967********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 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年6月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AQF836T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 1-288室
法定代表人杨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1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成立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 A座506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
、李天虹

姓名李天虹
类型境内自然人
姓名李天虹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公民身份号码3101011961********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489M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468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 层,A705-707,A301-320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 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 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 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 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时间1998年4月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成立时间2017年5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法定代表人李毅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15、陈学赓

姓名陈学赓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
公民身份号码3501021973********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除发行人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英力特集团,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的,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英力特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除英力特集团外,前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 (股)
1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5,322,68751.18%-
2钱峰2,050,0000.68%-
3张东1,500,0000.49%-
4徐晖1,429,1000.47%-
5张博1,272,3000.42%-
6何建敏1,269,5000.42%-
7卢丽红1,184,5000.39%-
8毕新忠1,076,5020.35%-
9彭帅938,1350.31%-
10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鼎盛产品887,6000.29%-
合计166,930,32455.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5年8月15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 (股)
1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2,636,49446.29%27,313,807
2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320,9052.36%9,320,905
3李天虹6,957,7891.76%6,657,789
4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94,6731.01%3,994,673
5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 元科新1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994,6731.01%3,994,673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 (股)
6王碧峰2,850,8000.72%-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益一年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2,370,1730.60%2,370,173
8财通基金-杜彦晖-财通基金臻盈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2,263,6490.57%2,263,649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64,9530.53%2,130,492
10钱峰2,051,8000.52%-
合计218,605,90955.37%58,046,161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1,046,02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5年3月31日) 本次发行后 (截至股份登记日)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303,087,60299.87%303,087,60276.82%
有限售条件股份399,1350.13%91,445,15623.18%
股份总数303,486,737100.00%394,532,758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1,046,021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英力特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杨学雷、徐兴文
项目协办人:
其他经办人员:李净东、骆桁、夏祖扬
联系电话:010-56052548
传真:010-56160130
(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德宁国际中心28/29层
负责人:柳向阳
经办律师:柳向阳、杜涛、金晶、王新宇、冯建军
联系电话:0951-6011966
传真:0951-6011012
(三)审计机构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负责人:谢泽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麻振兴、徐培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崔云刚、郭冰晶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真:010-56730000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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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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