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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688228):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45:19 中财网
原标题:开普云: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5-053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2025-027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

4、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5、2025年4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84元/股。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689元/股。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996,943.68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V
0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原则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84元/股-0.151元/股=57.689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已就预留部分授予的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已就本次授予及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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