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5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2025 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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