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3007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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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5日 20:35: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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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药石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
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
药石转债
南京
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盛路81号公司A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民民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8,498,519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209,334,609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36,09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3人,代表股份46,52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9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611,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2)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1人,代表股份1,702,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9人,代表股份1,611,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1%;反对15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3%;弃权32,8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同意1,51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701%;反对15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3%;弃权32,8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65,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88%;反对93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3%;弃权25,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697%;反对93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285%;弃权25,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5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52%;反对93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5%;弃权31,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996%;反对933,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343%;弃权31,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6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66,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11%;反对92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79%;弃权28,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343%;反对92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94%;弃权28,3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6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70,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93%;反对92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4%;弃权28,0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75%;反对92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38%;弃权28,0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78,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80%;反对918,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9%;弃权2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7,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685%;反对918,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708%;弃权26,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61,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98%;反对9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2%;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30%;反对9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81,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34%;反对92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6%;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9,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154%;反对92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96%;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82,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2%;反对92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1%;弃权17,0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917%;反对92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057%;弃权17,0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82,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62%;反对924,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8%;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917%;反对924,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33%;弃权16,7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5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5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反对14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2%;弃权20,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6,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01%;反对14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58%;弃权20,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
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
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
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