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源(30128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21:35:23 中财网
原标题:康力源: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关于“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633,7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78,163,504.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470,195.5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6月9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净额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 期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 材制造项目康力源6,297.55002026-6-14
商用健身器材生产 扩建项目加一健康8,268.001,815.8521.96%2026-3-12
马来西亚健身器材KLY20,120.00156.700.78%2027-4-11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净额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金额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 期
生产项目FITNESS    
康力源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康力源10,310.53573.875.57%2026-6-14
康力源智能数字化 工厂建设项目康力源4,996.15547.8710.97%2027-6-14
补充流动资金康力源9,054.799,157.83101.14%-
合计59,047.0212,252.1220.75%- 
注:1、“加一健康”全称江苏加一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KLYFITNESS”全称KLYFITNESSEQUIPMENTSDN.BHD.,系公司全资孙公司;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累计投入进度超过100%是银行存款利息所致。

三、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尚未投入实施,存在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的可行性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论证。

1、项目基本情况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通过新建厂房,构建现代化的生产车间,购置生产所需的先进的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同时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升公司在相关产品方面的智能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的品质,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需求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建设达产后,智能商用无氧器材产能将达到4万台/年,智能商用有氧器材产能将达到9万台/年,室外健身用品产能将达到4万台/年,教体融合产品产能将达到3万台/年,健康养老产品产能将达到3万台/年。

由于本项目规划用地上有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尚未迁移完毕,暂时无法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加一健康有36亩闲置土地可用于厂房建设和生产线布置,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规划产能中年产4万套室内商用健身器材的实施主体由康力源变更至加一健康实施,计划投入金额8,268万元,实施地点由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炮车大道东侧、富民路南侧变更为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湖大道北、争先路西,项目单独命名为“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和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调减“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增募投项目“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的建设。本次调整后,公司将继续实施“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297.55万元,仍由康力源在计划地块上继续实施。受该项目规划用地上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尚未迁移完毕影响,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实施,存在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情形。

2、继续实施“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1)海内外体育产业稳定增长,健身器材市场环境发展向好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居民生活品质逐步提高,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体育产业快速扩张,逐渐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支柱。目前健身器材行业的主要消费市场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由于受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健身器材出口国。

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体育用品进出口总额78.07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0%;其中,出口74.64亿美元,同比增长4.04%;进口3.43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健身器材和跑步机一枝独秀,出口涨幅显著,分别实现同比增长19.83%、17.08%,两类产品出口增长合计2.59亿美元,占到体育用品全部出口增长额2.9亿美元的89.31%,成为体育用品出口增长的中坚力量。

未来欧洲和亚洲将是市场的主要增长点,逐渐富裕的人群将会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将成为健身器材的主要消费者人群。

在国内,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和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逐步迈进,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健身消费需求也逐渐发生转变,对产品专业性、安全性、便利性、智能化等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下,体育消费作为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享受性和发展性消费的一部分,人们的健身意识不断增强,购买健身器材的人群逐渐增加,健身人群与行业规模正不断增长,市场份额的持续走高,体育产业呈现市场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

与此同时,国家也频繁出台利于健身器材行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等政策的相继推出,促进健身器材行业的发展总体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在各项政策的指导下,中国体育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张,产业结构和发展完成从体育用品制造产业为主的体育产业结构向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产业共同发展的体育产业结构升级。

公司作为国内健身器材行业较具竞争力的企业,上述政策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业务机遇和市场空间。

(2)线上渠道的逐步渗透,为公司带来了增量需求
线上、线下、国内、国外相结合的营销网络体系,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多样化的渠道。尤其是随着人们消费方式的逐步改变,公司发力线上业务,使得线上销售迎来了快速增长。

国内线上业务方面,公司已在天猫、京东、抖音等平台开设直营旗舰店,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需求。在营销推广方面,公司与“618”、“双十一”的大促活动深度结合,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系列整合营销活动,强化消费者的品牌认知度。

公司自2017年开始发展跨境电商业务,依托“WINNOW”等自有品牌在亚马逊平台开设店铺面向美国、欧洲等终端客户销售产品,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跨境电商团队建设,持续围绕品牌化、专业化发展,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调整产品结构,多元化布局产品矩阵,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努力提升线上渠道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3)继续实施该项目是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
公司当前产品结构以家用健身器材为主,商用健身器材产量较小、规模效应不足。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系公司基于现有产品结构、健身器材未来发展方向开展的对未来产品布局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产品包含商用健身器材、室外全民健身器材、教体融合健身器材、体卫融合健身器材和康复养老健身器材等,是对现有产品结构的有效优化,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健身器材单一的机械健身功能已无法满足使用者需求,市场对健身过程中的娱乐性、共享性、互动性、科学性、安全性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公司近年来致力于智能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成功量产多款带有自适应感应、人脸识别、数据共享、娱乐交互功能的产品,但智能产品占总体收入的比例仍较低。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结合研发中心的建设,深化产品智能化战略,提升智能化产品销售占比。

(4)继续实施该项目,打造智能制造生产线,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本项目将建设自动喷塑流水线,购进全自动激光切管机、全自动激光切板机、自动焊接机器人等高端自动化设备,实现整体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在部分生产环节,有效代替人工作业,有利于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并进一步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交付能力和多样化,实现公司经营的降本增效。

(5)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条件
公司具备新产品研发设计能力,能够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走向设计出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具备产品量产落地的技术工艺基础和生产组织能力,在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方面积累了稳定优质的资源,能够满足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研发设计的能力,在解决客户对产品功能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渐研发并量产兼备实用性、科技性和安全性的健身器材。

另外,截至目前,新的变电站已完工,公司将与供电部门沟通,将该项目规划用地北侧变电站涉及的居民和工商业户用电导流过去,并将规划用地上的高压电线杆及高压线迁出,届时,制约项目实施的因素将消除。

3、项目的延期情况
受国际局势动荡、大国博弈加剧及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外部市场环境不确定性显著提升,叠加国内行业竞争白热化、客户需求快速迭代,公司战略重心发生转移,明确“智能服务”战略,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在逐步实施“商用健身器材生产扩建项目”和“马来西亚健身器材生产项目”的情况下,对“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延期3年,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14日。延期后,该项目的投资构成及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估算(万元)      占投资 比例
  T+1 年T+2 年T+3年T+4年T+5年T+6年合计 
建设投资--100.00200.0015,386.728,380.8324,067.5591.10%
1建筑工程费--100.00200.007,182.00-7,482.0028.32%
2硬件设备购置费----7,416.408,124.6015,541.0058.83%
3预备费----788.32256.231,044.553.95%
其他投资----1,000.001,350.002,350.008.90%
1铺底流动资金----1,000.001,350.002,350.008.90%
项目总投资--100.00200.0016,386.729,730.8326,417.55100.00%
该项目将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不足部分再用自有资金投入。

4、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适应行业发展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有稳定的投入资金和企业运作管理经验,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9年6月14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康力源智能健身器材制造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且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3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程序;本次对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对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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