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蓝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8,297,358.49元,余额为人民币 393,062,641.51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3,951.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8,168,689.53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号)。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22,995.5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为15,789.87万元,本期使用金额为7,205.7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额为1,437.9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259.20万元(含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主要为律师费、会计师费、登记费等。 注3: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05,276,417.25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4,703,451.99元,合计109,979,869.24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256号)审验确认。 注4:根据2024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2023年支出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461,653.11元于2024年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批准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设计”)、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工程”)分别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设计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主体,华蓝工程不再纳入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华蓝工程原通过借款承接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由华蓝工程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华蓝工程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在办理完毕上述事项后已销户,确保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并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终止后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批准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广东洪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洪胜”)分别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已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年5月,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广东洪胜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储存情况 2024年10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现金管理已到期赎回。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内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与“技术研发中心”,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广州、成都、北京、上海、武汉、西安、广西各地市等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其中: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通过购置方式取得;其他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受市场环境下行、客户资金紧张等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呈下滑趋势,加之国内房地产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为避免公司购买办公场所后即出现资产价值贬值损失,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基于公司已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方向深入开展研究与新产品开发。由于当时拟定的部分研发方向已不符合当前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与“技术研发中心”,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2,346.1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其中15,311.07万元用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剩余7,035.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本报告期后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4,983.3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主要投向民用建筑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等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用于补充该类型项目所需的垫付资金。目前,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受客户资金筹措困难等影响,推进缓慢;另一方面,自《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规定的新政策分别在2025年5月1日和6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下降明显,对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如项目继续实施,其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护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审慎决定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同时决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目前流动性不足的情形,也为公司推进拓展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产业园区等专项业务及海外业务提供增量资金,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全面实施。 截至2025年7月10日,“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余额14,983.3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均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三)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附件2: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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