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600979):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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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5日 22:16:0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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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广安爱众:四川
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川
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
调动党群领导、董事、监事、经营层人员(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层”)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
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维护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体系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
括:
(一)党群领导: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
(二)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兼职董事;
(三)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
(四)经营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层人员;
(五)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经营层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二)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
(三)团队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管理层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决策机
构。
第五条组织和实施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2.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3.对经营年度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环境等外
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受政策性因素影响,造成公司经营
业绩发生较大变化的,决定是否调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审查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实施绩效考
核工作;
5.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任期考核结果对公司管理
层实施薪酬发放与奖惩。
(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承办管理层绩效考核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核对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提
交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3.负责将绩效结果汇总提交董事会,经董事会确认后
作为计算绩效薪酬的依据。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公司管理层薪酬的具体发放。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薪酬构成
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
期激励组成(所有薪酬均为应发工资,下同)。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年薪基值×2×薪酬分配系数。
1.年薪基值的确定
年薪基值为上年度公司除管理层以外的员工薪酬的平
均值。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核算,报董事会审批。
2.薪酬分配系数的确定
(1)党委书记、董事长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1.1。
(2)总经理薪酬分配系数为1。
(3)监事会主席薪酬分配系数为0.9。
(4)其他人员薪酬分配系数为0.8。
(二)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考核评价系数。
(2)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得分确定,计算
方式如下表:
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S) | 考核评价系数(M) |
0≤S≤60 | M=S/60×2 |
60M=(S-60)/60×1+2 | |
2.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绩效
年薪: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三)任期激励的确定
任期激励=任期内三年的年薪总收入(年薪总收入=基
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系数
任期激励系数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计算方式如下:
M=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得分/120×0.3
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任期激
励:
(1)严重违反公司政策、规定。
(2)辞职或辞退。
(3)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发、缓发或减发的情况。
第七条兼职规定
若一人身兼多职,其分配系数按较高者确定,不重复
计算。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八条年度绩效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周期。
第九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为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
其中组织绩效权重为40%、个人绩效权重为60%。
(二)组织绩效
组织绩效指董事会结合行业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下
达给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基准分值为100分,分值上限
为120分。
(三)个人绩效
个人绩效是指公司管理层个人承接的由公司战略目标
中进一步提取的重点工作指标。基准分值为100分,分值
上限为120分。
第十条年度考核程序
(一)考核指标下达
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下达公司管理层的绩效指
标。
(二)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
2.绩效考核
由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收集、核对管
理层组织与个人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
(1)组织绩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考核。
(2)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个人绩效由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其他管理层的个人绩效由党委书
记、董事长、总经理考核,党委书记、董事长考核权重占
60%,总经理评分占40%。
(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绩效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并提
交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
过后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任期考核
第十一条任期考核期
任期考核一般以三年为考核期,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
的,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实施
任期考核评价工作与第三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合并进行。
其中:将任期内3次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依次按照33%、
33%、34%的权重,加权计算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得分。被考
核人员在公司参加过两次年度考核评价的,前后两次得分
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只参加过1次的,该次得分占
100%的权重。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任期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并提交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将考核结果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章薪酬兑现
第十三条兑现程序
公司管理层年薪发放方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提请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实行分月预发、年底清算,即每
月预发一定金额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年终根据考核结
果确定当年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年底清算,多退少补。
任期激励实行分年预发、届满清算,即每年领取当年
任期激励(当年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之和乘以30%)的60%;
任期届满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任期激励,届满清算,多
退少补。任职期间离任的,在离任审计后,根据离任审计
结果、任期考核评价结果按任职期限兑现。
第十四条预付标准
年薪实行按月预付、按年结算。
月预付薪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50%)÷12。
第十五条所得税代缴
领取年薪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须从年薪总额中扣除,
由公司发放年薪时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
公司管理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各种社会保险。
第七章惩处
第十七条惩处规则
公司管理层因违规违纪事件,被上级纪委查实并给予
处分的,按受党纪政务处分轻重程度扣减考核评价系数。
其中受党纪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等处分的,受处分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0.1;受党纪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政务撤职等重处分的,受处分
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0.2;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受处分当年考核评价系数扣减1.5。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
行,修改程序亦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原《管理
层人员薪酬与绩效实施细则(试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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