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00259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上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日上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日上集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948,02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9,399,929.3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044,21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318,355,716.32 2021 8 24 民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36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锻造铝合金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实现量产,日上车轮(越南)有限公司锻造铝合金生产线可小批量生产;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率超过99.00%,上述情形均符合募投项目结项条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2.43万元(包含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部分设备未到期的质保金届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使用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2.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资金转出后及时注销上述募投项目所涉的募集金额专户。鉴于本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上集团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日上集团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学霖 王水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