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或“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2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6.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9.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714,879.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289,174.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425,704.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9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5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6,098.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4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9.6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4.7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19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8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深圳证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9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时,公司会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查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俊 周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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