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峰超纤(3001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22:35:4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超纤: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峰超纤股票代码30018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褚玉玺符娟 
电话021-57243140021-57243140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10 楼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16栋10 楼 
电子信箱chu.yuxi@huafeng.comfu.juan@huafen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971,923,956.982,364,601,156.61-1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681,538.6068,069,133.991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53,318,694.6444,720,630.1019.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13,172,806.64347,448,086.34-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0.0387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0.0387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1.48%0.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6,573,276,672.617,051,472,039.71-6.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696,662,850.044,629,559,476.721.4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121,75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华峰集 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9.07%159,655,893.000.00不适用0
尤金焕境内自 然人6.04%106,324,031.0079,228,125.00不适用0
尤小华境内自 然人4.28%75,411,932.0056,193,750.00不适用0
陈林真境内自 然人2.51%44,160,140.0032,906,250.00不适用0
尤小玲境内自 然人2.24%39,404,433.0029,362,500.00不适用0
尤小燕境内自 然人2.24%39,404,433.0029,362,500.00不适用0
鲜丹境内自 然人2.07%36,400,013.0032,724,716.00不适用0
尤小平境内自 然人1.28%22,500,070.000.00不适用0
谭玉云境外自 然人1.00%17,643,738.000.00不适用0
段伟东境内自 然人0.89%15,641,311.0015,634,797.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2021年4月6日,公司一致行动人(尤小平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 林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7,205,3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58%)表决权委托给华峰集 团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受托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表决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 权股份486,861,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65%)。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尤小平先生。尤金焕、尤 小平、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等5人系兄弟姐妹关系,陈林真和尤小玲系夫妻关系,参照相关 规范性文件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在签署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之后,尤小平及尤金 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等6人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鲜丹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 (含本数)给私募基金产品——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该基金最终受益人为鲜丹先生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鲜丹先生与该支私募基金产品签署一致 行动人协议,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构成 一致行动人关系。2023年12月27日,董事鲜丹先生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详见《关于     

 公司董事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其余股东,公司无法确切得知其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子公司江苏超纤投建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因天然气供应商高压外输管道整体停运检修,检修期间暂停供应高压天然
气,子公司于2024年9月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分布式能源站机组停备,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
2024-037
《关于子公司分布式能源站机组停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分布式能源项目仍未重新投入运行。

2、公司董事长尤飞锋先生于2025年3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尤飞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55号),2025年3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尤飞锋给予通
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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