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870204):董事会换届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0:02:13 中财网
原标题:沪江材料:董事会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2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5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章育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3,642,742股,占公司股本的 25.07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秦文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633,945股,占公司股本的 28.24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章澄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80,149股,占公司股本的 4.43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章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82,150股,占公司股本的 3.79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85,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20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宝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池国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 2027年 5月 11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笑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 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提名人数为 8人,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 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
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不利影响。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董事的选举为正常换届,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章育骏先生、秦文萍女士、章澄先生、章洁女士、徐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表决。经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 们同意张宝贵先生、池国华先生、刘笑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董事会表决。经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四、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姓名不再担任的职务职务变动原因继续担任其他职务情况(含 控股子公司)
孙斯兰董事届满到期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一、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沪江材料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监管机构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 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 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沪江材料有权扣减本人当年在发行人处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 (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 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沪江材料的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 另有规定的,本人应一并遵守履行,不得以未在本承诺中承诺或与本承诺不一致为由拒 绝履行。 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沪江材料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 动用沪江材料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沪江材料董事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沪江材料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沪江材 料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沪江材料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 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沪江材料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沪江材料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在证券监管机构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证 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三、关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沪江材料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沪江材 料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材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5日


附件:
1. 章育骏先生,1942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63年7月至1968年8月,任上海铝制品三厂技术员;1968年8月至1983年9月,任青海铝制品厂技术员、工程师;1983年9月至1988年10月,任芜湖铝制品厂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5年6月,任江宁铝箔厂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南京沪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南京沪河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秦文萍女士,1951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1年4月至1983年9月,就职于青海山川机床厂职工;1983年9月至1988年10月,任芜湖铝制品厂检验员;1988年10月至1995年6月,任江宁铝箔厂销售经理;1995年7月至2016年6月,历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董事;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南京沪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南京沪河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章澄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任无锡海运公司船员;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日本商船三井航运有限公司船员;1999年5月至2002年11月,经营南京紫阳工业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2002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董事;2016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南京沪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任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1月,任南京沪溧工业包装有限公司监事。


4. 章洁女士,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主管、董事;2016年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南京沪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今,任南京沪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惠州沪江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1月至今,任南京沪溧工业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5. 徐波先生,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4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务科科长、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南京沪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务科科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科科长、信息科科长。


6. 池国华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财务专业背景。1996年8月至1997年5月,任大连大富塑料彩印厂见习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17年9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10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研究院教授。2004年9月至2005年2月,兼职于辽宁华正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兼职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部长、财务顾问;2009年1月至今,兼职于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任咨询专家;2017年10月至今,兼职于东北财经大学,任博士生导师;2018年 3月至今,兼职于江苏省内部审计协会,任副会长兼秘书长。2012年11月至今,任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2022年7月,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福莱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 刘笑霞女士,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河海大学会计学系讲师;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河海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2019年12月-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系教授;2024年1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 张宝贵先生,1956年 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4年12月应征入伍;1977年 3月至 1983年 5月任上海冶金仪表计量厂工人;1983年 6月至 1998年 7月任上海电缆厂之青浦联营厂销售经理;1998年 8月至 2016年 12月任凯波特种电缆料厂客服总监;2016年 12月至今,被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聘为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年 8月至今,任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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