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江材料(87020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证券代码:870204 证券简称:沪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89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2月 17日出具《关于同意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8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946.9445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2022年 2月 16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本次共计发行普通股9,469,445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1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6,889,232.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097,352.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791,880.5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50001号《验资报告》和信会师报字[2022]第 ZH50008号《验资报告》。到账时间为 2022年 1月 7日和 2022年 2月 16日。公司已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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