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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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10: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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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城市: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项目 | 本期增加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11,264,653.51 |
其中:应收账款 | 11,042,104.34 |
其他应收款 | 220,049.17 |
应收票据 | 2,500.00 |
资产减值损失 | 10,679,846.42 |
其中:合同资产 | 10,679,846.42 |
(二)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088,183.96元,核销合同资产合计人民币555,00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欠款金额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核销金额 | 核销依据 |
应收账款 | 1,088,183.96 | 1,058,974.84 | 1,088,183.96 | 无法收回 |
合同资产 | 555,000.00 | 382,677.60 | 555,000.00 | 无法收回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1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944,499.93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21,944,499.93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已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
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