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226,666.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9.57元。 截至2020年11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745,952,513.6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9,398,871.82元,募集资金净额686,553,641.80元。 截止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15,976,616.33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59,398,871.82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2,432,626.05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173,330.7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852,722.4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189,959.61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8,236,267.80元,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58,692,837.79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7,996,107.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167,972,004.33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36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向特定对象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1,83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2.79元,共计募集149,999,996.8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532,653.75元,募集资金净额138,467,343.11元。 截止2023年9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5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052,729.37元,其中:2023年度支付中介发行费用11,532,653.75元,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57,440,000.00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76,560,000.00元。2024年度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4,520,075.62元(含利息收入),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2,729.3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1月3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全称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深汕汇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20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电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东莞聚明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由公司、东莞聚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共计19,396.73万元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新项目“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聚明”);同时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后,由全资子公司东莞聚明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东莞聚明于2024年3月19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东莞聚明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将把原“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原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2、2023年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鉴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投项目“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已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1.8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董事会同意本次补流及销户事项。原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2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6,660.93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CCS及FPC模组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56,543.46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3,644.75万元用于新项目“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656.05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终止“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396.7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及已投入设备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输元器件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0.30万元,新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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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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